【德国四顾】惊人内幕:华为手机差点在德国被禁售,但破财了

作者:顾强

岁末交接之际,人们可以在汉堡等地的总火车站看到原来打着苹果手机巨大广告的地方改为了华为手机广告。华为在全球手机市场上的销售数量已经超过苹果,排在三星之后第二位。

汉堡火车站的华为巨幅海报

据德国《商报》(Handelsblatt)2019年1月10日的报道,就在2018年年底,华为手机和平板电脑差点遭到德国法院的禁售令。那是什么原因呢? 都是MPEG-4 高清视频的编解码惹的祸。

还记得DVD光盘时代的“蓝光碟片”(Blu-ray Disc)吗?那时想购买一部刻录在蓝光光碟上的高清晰度电影,相对普通DVD光盘就要支付更高的价格。同样是一张DVD光盘,蓝光光盘可以储存高品质的影音以及高容量的信息资料。

可为了能够观赏刻录在高清甚至超高清蓝光光盘上的影片,人们又必须使用能够与蓝光光盘匹配的播放器。那种播放器能够解码蓝光光盘中的代号为H.264的编解码。

H.264是一种视频编码标准(又称为MPEG-4第10部分,通常称为H.264/AVC),它已经成为高精度视频录制、压缩和发布的最常用格式之一,已被广泛用于网络流媒体数据如YouTube (戏称为油管)、Vimeo、iTunes Store和一些观看视频的网络软件及各种高清晰度电视节目。

那么,H.264视频编码又是谁研究出来的呢?是德国的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机构(Fraunhofer)。它是欧洲最大、最著名的应用研究机构,研究对象完全面向人们需求的领域,如健康、安全、通讯、能源和环境。它拥有分布在全德的72家研究所和独立研究机构,拥有超过两万五千名优秀的工程师和科研人员。

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MEPG LA 是从事专利授权的公司,主要从事标准专利池的授权。它其拥有不少重要的多媒体标准专利,如MPEG-2、MPEG-4 Visual和上述提及的AVC/H.264视频编码以及HEVC等等。H.264专利拥有人包括德国弗劳恩霍夫、日本三菱和松下电器等企业。

就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MPEG LA公司在华为德国公司所在地的杜塞尔多夫市州法院状告华为和中兴,华为在其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中非法侵权使用了H.264/AVC。2018年11月底,位于杜塞尔多夫市的州法院裁决MPEG LA公司在该场诉讼中获胜(裁决档案号:Az. 4a O 15至17/17 b 和 4a O 63/17)。尽管华为公司想对裁决提出反驳,但将获得法院颁发的禁售令。为了避免在接下来旷日持久的官司中遭到德国法院对其手机和平板的禁售令,华为交纳了一笔经费,并与专利授权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以免其销售正旺的手机在德国遭遇“滑铁卢”之灾。

另据了解,中兴公司为此事还在调解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