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小丁
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高兴,在酒吧多喝了两杯。期间刷海外版抖音时刷到某女权博主说:“如果我给你三块蛋糕,并告诉你其中一块有毒,你肯定一块也不碰了。”没想到这段话印证了接下来发生的让我在德国第一次、欧洲第二次报警的经历。
和朋友坐在街边长椅上聊天时来了一个大胡子问路,问的就是离我们不远的Cibeles广场—马德里球迷庆祝的地方。我还奇怪怎么会有人问这么尽人皆知的景点,起身给他指路,目送他走去,五分钟后突然想起,放在身边的书包不见了。
西班牙小偷名声在外,其实我在马德里十年就被偷过这么一回。而且之所以不经意把包撂在身边,是因为破旧的包里只装了两本中文书,谁会稀罕偷?但书是我从Casa Asia(亚洲之家)图书馆借的,欧洲很难买到,要翻倍赔偿,除非有警方出具的失窃证明,我才破天荒第一次报案。
然后就是要详细说的这第二次。我深夜两点出了酒吧,天气有些冷,醉意全无,沿着惯常走的莱茵河畔回家。走到白塔Pegel时对面来了两个大胡子,年纪都在二十出头,一高一矮,高的壮,矮的瘦,中东人穿着打扮。矮的冷不丁问了我一句,我没听仔细,但估计是找我借烟抽。我只说了一句nein,就招来对方找茬。
矮的大喊:你站住,凭什么对我说nein。我转过头一言不发看着他。只见他大步流星靠近,旁边高的也跟过来。下一秒,我一阵晕眩,右脸和右侧身体已经着地,然后感到一只脚踏在我左脸。不是踹,就是把鞋搁在脸上的感觉,事后也证明我的脸上确实没有伤口,只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动作。
一感觉到鞋底从脸伤拿开,我马上站起来,还摸了摸裤兜里的手机和钱包,都在。我想我还挺清醒。矮瘦男继续嚷着:你再看!高壮男也骂骂咧咧,但是貌似有挡在同伴面前的意思。我估计是他清楚朋友已经喝高,或者其它原因情绪激动,不分青红皂白出手出脚。而一句“给我滚”也提醒我要找到人帮忙或报案,于是径直离开现场。
事情发生得如此迅速而突然,我只记得街上十分冷清,岸边商家也都早已打烊,就算呼救也不会有人,直到走入科隆火车站。车站后院有个白房子,我天天路过—那是我知道的最近的警局。按门铃,门禁问什么事,我连德语报案都不会说,就用了reportieren(报告)这个词,后来才知道要用Anzeige erstellen。
半晌,一个警察开门。我把事情如实说了一遍。对方安静听完说:“第一、我们这里是联邦警察局,只管火车站内发生的事。第二、你要去验伤,不管多轻多重,都是医生说了算。”然后给我推荐了不远一处医院,走路六七分钟就到。我觉得哪里不对劲,但还是乖乖按照他说的去了医院。
按了医院的门铃,出来两个值夜班的白衣天使:一个女护士,一个男护士。我说我被人打了,警察让我来你们这儿验伤…… 还没说完对方就表示这里没有验伤资质,要到三公里外的另一家医院去验,其它他们爱莫能助。
我又懵逼着走回警局。路上想,如果火车站的警察打发每个出事的都先来这家医院验伤,而这里又根本无法验伤,那不是早应该有人告知警局么?如果火车站附近很少发生打架斗殴、挂彩见红的事情,设一个警局又有什么必要?
半小时前的白人男警官这次带了纸和笔。他先问:“你喝酒了吗?”我照实回答喝了两瓶啤酒、一小杯烈酒。警察边听边记着什么,然后要求描述一下袭击者的外貌。我只能预估一下年龄,外貌特征,有胡子,没眼镜,只恨自己当时没仔细观察。
回到家已经快凌晨四点。看到WhatsApp上一个德国朋友还没睡,跟他传了短讯。他马上打来电话,聊了十分钟。这时候有个当地朋友听你倾诉,安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尽管不能用熟练的语言叙述心情。第二天中午去了能验伤的那家医院,人不多,但还是让我在候诊室等了很久。
等到一个大胡子护士给我量了血压,顺便问我验伤原因。我也忘了我有没有提袭击我的人也是大胡子。又等了半天,等来两个医生。一边聊天一遍给我检查,期间还有别的医生来串门问午饭吃什么之类的。结果我的验伤报告上居然写了个Patientin(女病人),估计是把上一个病人的病例随便改改。
医生在确认了没有皮外伤之后,问我有没有恶心、呕吐,还让我走一条直线看看。最后书面也是说没什么大碍。然而一个星期后我偶然发现,右大腿着地的地方有瘀伤,没有任何痛感,但肯定是那次留下的,但我怎么证明?
事发后连续三个晚上体会了久违的失眠,路上见到大胡子,又想辨认清楚是不是袭击者,又怕盯着人脸看再挨揍,矛盾得很。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PTSD(创伤后遗症),中文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事发后我第一次去游泳,回家路上已经晚上十点半,刻意选择走平行于事发路段的一条餐馆酒吧街,正好遇上一辆警车。我拦住车,向一男一女两位警察简单叙述了事发过程,刚想提议请加强莱茵河畔的巡逻,不要让其沦为又一个学生酗酒撒尿、流浪人群过夜、空气弥漫大麻、不法之徒横行的no go area,手握方向盘的女警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既然你不等我把话说完,那这件事就真的没完。周末我又来到了离我家不远的Polizeiwache Stolkgasse。按照联邦警察的说法,科隆当地警局才是我应该报案的地方。我向接待的警察复述了案情,并告知不听我叙述完就开车走人的两位警察的失职行径。警察语带轻佻地说,袭击事件可以报案,失职行为你写信投诉好了。
回家后我整理思路,给北威州警察局写了投诉信。信中强调两名巡警面对求助群众“见死不救”,如何让科隆人民信赖?信在发出第二遍后才得到官方口吻强烈的回信,大意是已经转寄相关部门,请静候结果。二十天后我又写信询问,依然是正在处理中。不知圣诞前能否等到说法。
一个月前拙作《“我在德国写投诉信!”华人亲身经历被德铁搞得没有脾气…》点赞数最高的评论说我“麻烦”。也许大部分华人遇袭连警都不会报,报了警验了伤也就大功告成,根本不会想到要投诉警员。我只是一介百无一用的书生,很多时候都只能诉诸语言文字解决问题。如果这就叫“麻烦制造者”,那我确实无法否认。
两周后接到电话让我去10公里外的Chorweiler警局(为什么那么远?)指认罪犯。虽然知道是大海捞针,但是能为治安做出千分之一的贡献我也在所不辞。十一月下旬这天早上大部分打工人还没起床,我已经如约到来。但是门口接待核实了半小时,一个秃头、身材魁梧的工作人员才下楼领我到他办公室。办公室里另一位便衣见到有人来才关掉音乐,戴上口罩。
我还以为是电影里演得那样,五六个嫌犯举着牌子站成一列,我在单向玻璃后判断是不是,不是就换下一批。我想多了。筛选条件是年龄25岁上下,阿拉伯长相,身高一米七。于是我就对着胖子电脑,一屏显示上下两犯的正脸、左脸、右脸三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不是就下一屏。
看到一个疑似的,想记下来备选,但是并没有这个功能。胖子说:只有100%确定才可以。于是我在大概20分钟时间内浏览完一共342名嫌犯的照片,有两三个貌似可疑,但是没有一个让我有八成以上把握。事实上就算他在街上和我走正脸,我都不一定认得出来。
指认完还不到九点。我问能不能给开一张来过警局的证明,解释上班迟到理由。那个身材高大的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开具了一份Bescheinigung zur Vorlage beim Arbeitgeber,签字盖章。看来这项服务警局也是早有准备。
作为“麻烦”的媒体工作者,此次风波不得不引起我多方面的思考:
1. 德国媒体曾经用“北非长相”这样的词来描述科隆2016新年夜大规模性侵事件的嫌犯外形,避免涉及种族(阿拉伯)或宗教背景(穆斯林)。就像抖音里那位女权说的:三块蛋糕中一块藏毒,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干脆一块也不吃。蛋糕可以拒绝,大胡子在德国各行各业都随处可见,能避免吗?你对接待报案、验伤的警员、医生说:“袭击我的人长你这样”?
2. 我曾和一名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女生激烈讨论少走夜路能不能有效预防强奸。女生坚决表示不能,因为走夜路和被强奸无因果关系。我想,如果能证明走夜路和强奸、袭击、抢劫等刑事犯罪有关,并不会有限制夜间活动的法规出台,而是会敦促当局增加巡逻警力、调整公车路线和发车频率。那些坚称走夜路没问题的人们,你们会放心自己的未成年女儿独自走夜路吗?
3. 除了警员的态度,两次报案期间都被问及是否饮酒。潜台词显而易见:你头脑清醒吗?证词可靠吗?有酗酒滋事的嫌疑吗?
在我叙述两名袭击者中有一名没动手时,警员立即要求确认信息点,一人动粗和两人动武对案件的定性完全不一样。在问到案发时间时我稍有迟疑,警员立马提醒我作伪证是要负责任的。以这样的方式被提醒,心里肯定像吃了苍蝇。然而从协助警方破案的角度讲,个人感受理应忽略不计。被强奸固然对身心伤害极大,但这不是断案从简的理由。
4. 我也曾一遍遍回放剧情,自问是不是拒绝得过于无情,nein说得斩钉截铁,盯着袭击者时过于挑衅。这些被称为受害者自责心态的情绪我觉得是人之常情。被偷钱包都会懊悔两天,更何况是人身伤害?但这并非有些人口中的“受害者有罪论”。受害者当然是无罪的,有罪的人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然而左派把控的媒体越来越盛行这样一种思潮:被性侵只是犯罪者的问题,受害者无需反思,任何诱导受害者总结下次避免重蹈覆辙的经验都是在往伤口撒盐,甚至案发过程稍详细的回忆都是对受害者的精神凌虐。难道不分青红皂白,有报案就抓人的局面才是白左喜闻乐见的?
5. 该报案报案,该投诉投诉,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诉求。尽管人生地不熟,尽管语言不太通,尽管不知道要住多久,少一个这种人的科隆是不是更美好?哪怕好感增加万分之一,也强过不增加吧?
当然我也不会自诩扫平人间牛鬼蛇神的正义使者。也许肇事者平日温文尔雅,乐于助人,偶尔一次酒后失态而已。就算将其捉拿归案又如何?我也把脚放在他脸上?之后我就会觉得正义得到伸张,风雨后见彩虹?所谓“正义永不缺席”,是多么缺少社会毒打才会说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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