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德国警察没有捉拿“卖淫嫖娼”的本事

作者:远 同

老友王老虎是个闻名欧美的世界级钢琴家。老虎一米八三的个,皮肤柔润,身材匀称,一头卷发,浑身充满了艺术家的浪漫气息。

任何一架钢琴只要到了老虎的手中,便立即魔幻成一台变魔术的黑匣子——魔方里蜿蜒曲折地不断流淌出美妙动听的天籁之音,招凤引蝶,听得人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老虎不仅钢琴弹得好,还打着一手好网球。人见人爱的王老虎从小到大都是个少女杀手,什么时候都是无数少女暗恋的白马王子。

成名以后,他的脸书账号上免不了有成千上万的粉丝。有一次,我去酒店看他,他刚刚演出后回来,忙着给围着他的粉丝们签名,有十几个妙龄少女直截了当地吵着要进老虎的房间,恳请老虎让她们为他生个小老虎。

对于每天收到的求爱信和众多粉丝奋勇献身的热烈请求,王老虎从来不为所动,他绝不利用手中的“职权”去揩粉丝的油。这是他为人处世、维持自身尊严的底线。

另一方面,王老虎从不吝啬手中的金钱,遇有各地的天灾人祸,老虎出手就是成千上万地默默捐献。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每当遇到自己喜欢的文章和节目,老虎百儿八千地打赏作者或网红、油管主播也是天天的事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可人儿王老虎,命中注定似的,阴错阳差,不幸地走了麦城!

话说有一天,老虎约见一位红颜故人,在吧台的烛光美酒之下,二人互诉衷肠,赞叹生命的造化,往日浪漫时光历历在目,几杯酒下肚,俩人便手挽手消失在一栋大楼的某一扇们后。

也不知王老虎得罪了什么人,一场大祸从天而降!老虎俩人进门不久,几个如狼似虎的便衣警察,山响雷动地敲门,口口声声要抓捕犯罪。

二人无奈,只好开门让他们进屋问话。老虎自幼走的就是艺术家之路,只有在电影里才见过这种警察抓黑帮的架势。二人早已惊吓的魂飞魄散。

在这些凶狠的警察的威逼利诱之下,王老虎只好自证其罪,承认了卖淫嫖娼的指控。

这帮警察还逼迫二人打开手机,查看他们的私人通讯录和私人间的经济来往,以此作为买卖性行为的证据。这种事一旦传出去搞得满城风雨,就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楚。为了保全名声息事宁人,二人只好认倒霉,在恶警的淫威之下,交了巨额罚款尽早走人了事。

然而,事与愿违。 在随后的几天里,各种无耻媒体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报道, 搞得名人王老虎灰头土脸。

可是,老虎的粉丝们并不买账,不仅很不买账还很不以此为然。

如果他的人品好坏以此为评判标准的话,那么比起他的前辈莫扎特、贝多芬来,王大师就是个道德楷模,世间完人。

话虽这么说,老虎家里的老虎婆买不买账就不那么好说了。老虎的太太是个仪态万方的美国大嫚,平时对老虎百依百顺,可一旦发起脾气来,与世界上任何一国的女人一样,闹出的动静基本上都是有些个地动山摇,总之,够咱王老虎喝一壶的了。

痛定思痛,缓过了神来的王老虎,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恶气。

老子和一个女朋友关起门来,只要不杀人放火,干什么事难道不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和一个女友在床上可以做的事多了去了!我这么承认不过是你们刑讯逼供的结果而已。

于是,王老虎把这几个恶警以滥用公权、私闯民宅、非法拘禁,暴力执法、侵犯他人隐私告上了法庭。

开庭后,老虎的律师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法庭洗刷老虎被强加的难听罪名!

“法官大人,本人首先申请法庭去除被告强加与我委托人所谓的“卖淫嫖娼”的不实恶名,还我的委托人一个清白!”

“卖淫嫖娼是一种用金钱换取性行为的交易。在《刑法》中并无此项罪名。姑且让我们假定这是一种罪行,那么,要实现这种罪行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有性行为的发生,第二,必须发生针对该性行为的金钱报酬”

“我的当事人否认当时有性行为的发生。一对男女同床共枕,性行为只是他们无数种可行之事的一种选择。常识告诉我们,他们由此而发生的性行为和其他行为比如谈人生、谈理想相比都只占极小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一对男女上了一张床,并不能就此断定他们一定会发生性关系。”

“被告等人几乎破门而入时,我的委托人打开了房门,也就是说被告并未看见我们的委托人正在发生性行为。请问,既然没有被证实的确凿性行为,何来卖淫嫖娼?原来,被告强加与我当事人的罪名只是他们的猜测、估计、想当然。”

“既然何嫖之有,又何来‘嫖资’一说?我的委托人与其女友的确有金钱上的往来,此乃人之常情。我的委托人对他的女友经济上的资助并不违法。

汇给女友的款项并未注明‘嫖资’二字,请问被告,就算他们之间发生了性行为,你们如何断定此汇款就是我委托人对性行为的报酬?我的当事人帐号上,打赏过的人多了去了,你们有什么权力和理由来断定这些款项的用途?难道法律禁止我的委托人,不可以因为他女友可爱的微笑而送她一千美金吗?”

“如果被指控的男女二人的经济来往是现金的话,请问法庭,如何断定一方身上的钱是另外一方支付的?”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法庭作出表态,即法庭无法断定二人间有性行为的发生。目前尚无一种方法或机器用以鉴定来往资金的用途,所以法庭也无法断定所发生的转账就是嫖资。

两个成年人自愿在一起,哪怕是他们刚刚才认识一秒种,在法律没有禁止的范围内的任何行为,都无可指责。

法庭强调,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人生路上,陷入被怀疑、被指控犯罪的境地。法律的功效不仅用于惩罚犯罪,更重要的也在于保护无辜。

接着,老虎律师转入了官司的正题。

法官大人,在法治国家,私人财产圣神不可侵犯。一个私人住宅里,就是被怀疑藏有恐怖分子等重大的犯罪嫌疑,警方仍然需要持有法庭批准的搜查许可,方可进入。

被告作为警务人员,公权在手,强行侵入私宅其动机竟然只是为了抓获并不入罪的“卖淫嫖娼”!被告手中并无法庭番发的搜查证件,请问,这需要多么强烈的下流动机才促使一个有法律常识的警务人员做出这种执法犯法的举动?

德国不是警察国家,没有重要的理由,法律禁止警察对公民进行盘查。

法官大人,法律赋予每个公民面对犯罪指控,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法律保护犯罪嫌疑人不可以被要求自证其罪。我的委托人在被告的逼迫和威胁下、在人身自由被控制、被丧失的情况下,出于恐惧承认了并未发生的指控。这种被逼迫下所榨取的口供,并不能作为呈堂证据。所以,被告提供的这些所谓的证据并无法律效应。

法官大人,德国《基本法》第一章 第一条: 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公民圣神不可冒犯的尊严和权利,如公民的隐私、财产、言论、私密通信、出版、结社、肖像权利都受到具体法律条文保护。这场所谓“抓嫖”的闹剧的每一个细节,本质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违宪违法、滥用公权力侵犯人权的的违法行为。两个成年人自愿在一起何罪之有?

由此可见,以滥用公权、私闯民宅、剥夺人身自由、刑讯逼供、侵犯隐私的犯罪代价,去抓捕并不入罪的的“卖淫嫖娼“是违背常识的行为。这两种违法行为,究竟哪一种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灾害?

这就是为什么在法治国家里,这种案件极为罕见的原因。

无独有偶!

同样是世界级钢琴家的中国钢琴大师李云迪,不久前因卖淫嫖娼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6条。与王老虎先比,李先生的运气就不那么美妙了。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警方在某女士的微信通讯录上,发现了李先生的大名。该女士还收到过几次李先生转帐过来的1000元人民币。根据所谓“朝阳群众“的举报,李大师与该女士在北京某高级小区内相会过多次。

由于该女士被疑为失足妇女,根据这两条“确凿的证据”,有关部门经过逻辑推理、认定李先生是此女士的恩客,于是判决李先生犯了“卖淫嫖娼”之罪。

在一个风高无月的黑夜,有关部门埋伏在一个飞机场内,守株待兔。可怜的李大师一下飞机,迎接他的不是往日的鲜花,而是我雄姿英发、全副武装的刑警和冰冷的手铐。这一场精心设计的伏击战,干净利索,漂亮的让人目瞪口呆。总之,有关部门大获全胜。

作为音乐天才的李云迪大师,这些年来事业有成,除了是自己名下的音乐教育机构的总裁,还是多所最高音乐学府的持牌教授。

李教授积极地参政议政,官至重庆政协常委、全国青联常委、香港青联副主席。由于嫖娼事件已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述职称被一律解除,广州市文广旅局也终止李云迪城市形象代言人资格。

10月22日,四川音乐学院的“李云迪钢琴工作室”牌子被撤下扔了。中国音乐家协会决定取消李云迪的会员资格,中国演出行业协对李云迪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道德申斥,并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李云迪参与的综艺节目或代言在网络上被打马赛克、删减或作下架处理。

李云迪的合作商家也纷纷解约,美嘉数码钢琴因李云迪的不当行为,终止合作。皮阿诺、汉兰达、京东PLUS会员、一汽大众等品牌官方微博均已删除李云迪相关信息,卡萨帝官网删除了此前与李云迪合作的视频。

一句话,因为“卖淫嫖娼”惹怒了全国人民,云迪老兄的政治生命、艺术生命、商业生命被毫不留情地连根拔起。当场“社会死”!

中世纪的刑法是偷了个面包,就必须将偷面包的那只手剁掉。“卖淫嫖娼”是犯法并不入罪的小过,就算李云迪十恶不赦地犯了这个罪行,但为了这点小过就对他一撸到底,判他“社会死”对不对?合适不合适!被气疯了的全国人民就懒得管了。

云迪的遭遇让俺想起了老虎的故事。

中国当然有中国的国情。咱们当然不能学洋人那套虚伪的司法独立、证据学,搞得跟真的似的。

但“捉贼见脏,捉奸见双”可是咱中国老祖宗订下的规矩,咱老祖宗也是讲犯罪证据的嘛!

你在机场把人家抓获归案,这就服不了众人了,感情你抓的是“怀疑人家以前嫖过娼”啊?

就算收到李云迪汇款的这位女士是所谓的“失足女”,难道“失足女”就不能有恋爱婚姻家庭吗?

“失足女”就不能爱上人见人爱的李云迪大师吗?

她和李云迪大师就不能在热恋之中吗?

一对恋人一见钟情,才认识一秒钟,还没来得及互问姓名就决定上床,那条法律不允许了?你就能因为人家说不出对方姓名就一口咬定人家是卖淫嫖娼吗?就算她是个失足女,难道失足女就不能一见钟情吗?

朝阳群众包打听到的“在小区内几次相会”并没有见到他们发生了性行为,难道你非法录了像了不成?李云迪天天在各小区里见的人多了去了,你们是不是都要一一盘查一番?

如何认定卖淫嫖娼,公安部门的指示是这么说的: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李大师犯了卖淫嫖娼被抓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请问是如何认定的?

谈好价钱是件见不得人的事,想必是非常私密而且是不可告人的,是你知我知空口对空口的约定,只要有一方不认帐,还真是死无对证。所以,可以肯定地讲,获取这条证据的唯一途径是让当事人自证其罪。

“ ……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这基本上就是如同佛学中时所说的那样,只要你起心动念就算犯了奸淫。

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分别下发的答复和批复意见改进了这种认定方法,即所谓的“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三要件:

1.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

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

3.发生性关系。

对应了《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的精神:“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但按照这些释法文件,对李云迪的指控还是不能成立,因为他的“犯法”并非是被抓现行,而是发生在过去。

法不究过往,治安条例更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一切卖淫嫖娼也要追究。

而且,警方有为公民李云迪的隐私保密的义务。不能把当事人的案情透露给媒体, 让他身败名裂社会死。

秋风阵阵,窗外的红叶铺满了远去的小径,夕阳西陲,春华秋实,深浓的秋意笼罩着大地。

客厅里,巨大的斯坦威钢琴里流淌出肖邦的降A 大调《英雄波兰舞曲》。这首以“英雄”而著名的波兰舞曲,在王老虎的演绎下,气势磅礴的英雄的气势,排山倒海般袭来,波兰民族特有的悲悯沧桑在老虎的十指中缓缓渗出,充满力度和热情的旋律,华丽而雄伟。演奏既终,一股余韵却久久回荡在空中和听众的心上。

每次听老虎弹琴,都有新的感受,脑子里不断闪现出新的境界。琴声缭绕,咖啡飘香,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温暖而自由的气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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