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死后捐献器官义务化?康健部长提议要立法

德国华商报讯:

一直以来,德国器官捐献不足的情况日益严重,去年已经到了历史最低点。

根据德国器官移植基金会的数据,去年器官捐赠的数量只有797个,同比下降60%,为20年来最低水平。即便2018年上半年有所增加,截至8月底,在德国仍有10,000人在等待捐献器官。 也就是说德国每年的器官捐献量不到实际需要的8%。对很多病人而言,在现有医疗水平下,获得心、肝、肾等器官的捐献是他们脱离死亡的唯一希望。估计德国每年超过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时得到器官捐献而死亡。

日前,德国卫生部长、CDU的政治家Jens Spahn提出了所谓矛盾解决方案:每个德国人或其亲属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就当成默认,自动成为捐赠者,以此推动更多人捐赠器官,并使器官捐赠成为常态。

德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医生才能摘取死者器官用于捐献,一是死者生前明确表示愿意捐献器官,一般会持有捐献证明。二是死者生前虽未表示是否捐献,但其亲属根据对死者意愿的推测,同意摘取后,医生也可摘取死者器官。

不过Spahn部长也表示,这个新规定也是国家对个人自由的干预。但是不幸的是,政治家曾多次尝试增加器官捐献者的数量都无法获得成功。因此,对此方案我们还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辩论,并提交联邦医院进行讨论。

Spahn部长已经宣布应该给医院负责器官移植人员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并提高机构在整个器官捐赠过程中的报酬。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建议,早在2007年,德国伦理委员会就已经向联邦政府提出,要求修改于1997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以大幅度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

伦理委员会的修改建议,就是在死者生前未说明其是否愿意捐献器官以及死者亲属不明确反对的情况下,适用“不反对即同意”的原则,医务人员则可以摘取其器官捐献给需要的病人。

延伸阅读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14.01.2018

2017年德国器官捐献人数跌至历史新低

据《南德意志报》报道,在上一年德国器官捐献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后,2017年,该数字又回落八个百分点,降至769人。2017年,德国脑死亡捐献者的移植器官数量仅为2664,2016年该数字为2927。生者捐赠器官的数量也从2016年的659降至2017年的620。与此同时,德国有超过一万名病患在等待器官移植。

德国器官移植基金会(DSO)医务委员会的哈默尔(Axel Rahmel)表示,这种情况非常令人担忧。他说,能够得到器官移植、获救治的病患越来越少。器官移植基金会批评德国执政党,对这个问题不够关心,要求将器官捐献缺乏的问题提上组阁谈判的议程。

目前,德国百万人口的器官捐献率为9.3,低于国际上被看作是可以运转的器官捐献体系所需的门槛(百万人口捐献率为10)。这个捐献率在欧洲也属于低水平,只有希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的百万人口捐赠率还要更低。在比利时和克罗地亚,百万人口的捐赠率达到30,捐赠率最高的西班牙更是达到46.9。

德国从其他国家的高器官捐献率中获益。与往年一样,2017年,由其他欧盟国家捐献者提供的心脏、肝脏、肾脏–约200个供移植的器官,通过欧盟器官移植网络被运至德国,帮助这里的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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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量跃居世界第二的背后

2017-12-01 08:02:13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在我国公民器官自愿捐献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天使女孩”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一张照片记录了2012年11月9日发生在广州的一个肃穆的瞬间——身着手术服的医护人员摘下口罩,向手术台上的“天使女孩”致敬。女孩叫吴华静,17岁,韶关学院医学院中专生,因车祸离世。为实现她生前的心愿,父母捐献了她的肝脏、双肾和眼角膜,拯救了3个人的生命,让2个人重见光明……

此后,中国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的案例越来越多,更有许多人登记成为自愿捐献者。2015年1月1日,中国宣布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有人认为,中国器官捐献的“冬天到了”。可之后的2016年,中国完成捐献4080例,捐献大器官11296个,较2015年提高近50%。

数字背后的故事,鲜有人知。

由于器官的捐献与分配涉及文化、伦理、法制等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我国的器官捐献曾走过一段漫长的“冰河期”。中国曾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多个国际组织也对中国器官移植存在误解和质疑。

2005年,在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办的世界器官移植管理高层会议上,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有人说中国多年无法建立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系统,是因为受‘入土为安’思想的影响。但我始终认为,脏水不要泼到祖先身上,落后不能怪老百姓。”

回国后,黄洁夫多次宣示了建立公正、透明、让公众信任的器官自愿捐献体系的决心。

2006年,卫生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和管理峰会在广州召开,在会上,《广州宣言》诞生,“宣言明确了器官移植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又要符合全世界的公共伦理学准则。”黄洁夫的学生、如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器官移植科学科带头人何晓顺听到了“改革的号角”。

2007年《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2010年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国内器官移植事业踏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探索器官移植“中国模式”的漫长征程也从未停步。为解决器官来源的瓶颈,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于2010年启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试点,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成立。

经过了3年的艰辛努力,中国成功解决了移植事业的法律框架与管理机构、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定的科学标准与流程、对捐献者家庭人道主义救助的政策与办法等一系列难题。至此,一个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移植体系初步形成,即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科学注册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监管体系。

专家认为,心脏死亡捐献模式的成功应用,开启了中国身后器官捐献之门,更被誉为是“中国对世界器官捐献事业的创新与贡献”。何晓顺说,国际上,移植器官主要来源于脑死亡器官捐献,然而在我国,脑死亡概念尚未被广为接受。“以心脏死亡器官捐献为主体的中国三类捐献模式,是政府启动捐献工作的战略决策。然而,由于全球均没有成熟经验,这种捐献模式是否可行,过去谁都不知道。”业内认为,心脏死亡后大多数器官必须在15分钟内获取,否则无法捐献。何晓顺团队系统解决了供体识别、器官维护等一系列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的核心技术问题。何晓顺透露,他所在的移植中心,捐献肝脏和肾脏的使用率分别达94.6%和92.7%,高于美国的74.3%和73.1%。

今年7月,何晓顺又带领广州器官移植医生另辟蹊径,在为一名肝硬化合并小肝癌的患者进行肝脏移植时,创造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不中断血流”新办法。据何晓顺介绍,其团队从数年前开始致力于自主研发“多器官功能修复系统”。这种“多器官功能修复系统”可在手术前模拟人体机制,为器官提供血液,从而修复器官功能。

何晓顺说,采用这项新技术,肝脏里的“血一直是热的”,血流片刻都没有中断,让捐献者转赠的“生命礼物”少受损伤,最大限度地保护器官功能,使器官以更“鲜活”的状态在受捐患者的体内立即“工作”,从而极大地避免了器官移植的常见并发症。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超过33万,捐献大器官3.8万多个,通过移植挽救了3万多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中国每百万人口的实际器官捐献率由2010年的0.03上升到2016年的2.98。“当中国宣布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后,有人说中国器官移植的冬天来了,但我说中国器官移植的春天来了,数据证明我是对的。”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席)黄洁夫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7年2月,71岁的黄洁夫参加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向与会代表分享了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的“中国方案”。(记者肖文峰、肖思思 实习生胡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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