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作为雇主,由于无法从中国引进或调派专业人才,所以需要从德国本地市场,即其他雇主方那里,选取和雇佣合适的专业人才。
那么对于签证,在更换雇主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在此,拥有20年丰富行业经验的德国宋能倍律师事务所针对该问题进行了部分解答。
对劳动许可的限制,通常标注在居留卡的附属页上,其通常是一张绿色并标有补充内容的纸。
所以,以下几点请务必注意:
在换雇主时,什么时候我不需要外管局的同意?
一些居留许可本身就没有对雇主绑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换雇主也无需外管局的同意。这样的签证类型例如:
· 家庭团聚签证(签证卡上会标有“Erwerbstätigkeit gestattet“的字样,表示所有类型的工作许可都被允许,包括自雇和他雇);
· 学生签证(附属页上会标有“Beschäftigung gestattet”的字样,表示可以在任何雇主那里工作,但在工作时间上通常会有限制);
· 持有工作签证2-3年后 (根据德国工作许可条例第9条,在持有工作签证2年或是3年之后,工作许可的限制可被取消。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向外管局特别申请,因为外管局不会自动取消相关的限制。申请后,您的附属页上会标有“Beschäftigung gestattet”的字样。
在此,建议尽早递交申请,这样就可以避免在需要换雇主时,由于外管局还未审批完成,而导致无法开始新的工作);
· 永居,欧盟长居(情况和家庭团聚签证相似)。
什么时候换工作需要外管局的同意?
· 通常在签发工作签证时,都会与某一雇主和某一职位绑定,作为工签的限制条件。例如:技术人员工作签证,欧盟蓝卡,ICT签证。
· 在这类签证的附属页中,会标有比如“Beschäftigung bei XXX GmbH aus XXX gestattet” (只允许在某某公司做某某某职位)的字样。如果您的签证有类似的绑定条件,那么在您换工作时,都需要提前向外管局申请。
· 在工作两年后,如果期间您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可向外管局申请取消绑定。如果未能满足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比如运用了中德保险互勉协议),那么取消绑定的时间延长为3年。
如果希望尽快得到外管局对于换雇主的许可又该如何做呢?
宋律师认为,影响审批过程的因素有许多。有些外管局针对工作签证(也包括更换雇主的情况)有单独审批的部门,通常回复的速度也较快,建议可以直接联系此部门。
其次,有些情况的申请外管局可以单独审批,比如欧盟蓝卡,有些则需要将材料交到劳动局,并得到劳动局的同意。
此外,换工作搬家这个问题也困扰着很多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换签应该如何操作呢?
据悉,外管局的管辖通常与申请者的户口登记地有关。如果您因为换工作需要搬家,那么就会涉及到换雇主的申请是在旧户籍地递签,还是在新户籍地递签。
除了申请成功率之外,通常审批时间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选择在新户籍地递签,那么新外管局会先从原外管局调取申请者的材料,在拿到卷宗之后,他们才会开始审批流程。而调取卷宗的过程短为数周,长达数月。因此,通常建议在原户籍地递签。
除了换工作正好搬家这个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在换雇主的情况下,需要先离境,然后在德国驻中国使领馆递签吗?
这个是绝对不需要的!
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比如更换了签证性质的情况下,才需要先离境。最常见的是学生签证(未完成学业)转换工作签证 (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特殊的情况,可以无需离境)。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厨师签证。
对于厨师换雇主的申请,除了上述提到的内容,通常还需要给出更换理由,即为什么无法继续现在的雇佣关系,是否存在无法继续或不合理的情况。
通常会被接受的理由为:餐馆关闭,由于雇主运营方面的原因被解雇,或是雇主的行为不当。
以上便是关乎更换雇主对于签证的一些常见问题,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各地区外管局的管理方式也不相同,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德国宋能倍律师事务所非常愿意给您解惑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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