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禁止女性戴头巾开车 德国再次对穆斯林说No

德国华商报讯:

       出于宗教信仰的原因,戴头巾成为穆斯林女性的日常标签。然而随着伊斯兰恐怖袭击在全球扩散,很多欧洲人对各国伊斯兰教化的趋势深感恐惧,尤其是右翼极端分子对伊斯兰化的情况更是反感。所以,越来越多反对的声音开始“抵制”穆斯林的宗教习俗。在德国也是如此,本公众号曾对此做过相关报道,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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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德国2014年还兴起了一个“爱国欧洲人反对西方伊斯兰化”(PEGIDA)的组织,目的是为争取保护德国及欧洲社会的犹太教-基督教文化。

       不过,有些时候,穆斯林的习俗确实让人不太能接受,比如女性戴头巾的问题。一直以来,这都是德国社会的热点话题,因为穆斯林女性戴头巾的问题确实给社会生活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

       2017年9月德国联邦参议院正式修改了交通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生活在德国的穆斯林女性在开车的时候不准戴头巾或布卡(穆斯林女性服饰:蒙面,只露出眼睛)。因为如果司机佩戴头巾或蒙着脸,一方面会影响驾驶安全;另一方面,一旦违规驾驶被拍照,很难辨认司机的真实面貌。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会被罚款400欧元或吊销驾照一个月。

 

       这样的决议遭到穆斯林女性的反抗,一名穆斯林女子向法院提出诉讼,她说自己戴头巾已经7年了,这项条例完全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权利。

       而且,因为这个原因,她没办法参加驾照考试,也不能日常练车。她还表示,自己是一个单亲妈妈,住得地方也十分偏远,驾照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不过,3月19日,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该女子的诉讼请求,给出的理由是,女子上诉理由不充足,且她没有说明如果不带头巾会对她造成什么伤害。

       事实上,穆斯林女性戴头巾的事情在欧洲甚至世界上都有很大争议。2010年9月14日法国参议院出台规定,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蒙面,由此也引发出公民权利和宗教自由的讨论。一向提倡自由民主的德国政府一直对穆斯林女性蒙面的情况持模棱两可的态度,这一次法院如此坚决的驳回这名穆斯林女子的上诉,可见德国政府对穆斯林女性在公众场合

延伸阅读一:德国之声中文网

穆斯林的头巾种类

莎依拉(Schaila)

莎依拉是长方形围巾,包住头和头发。落在肩上的两边,一长一短,长的那边从前身绕到另一肩膀上,向后摆,也可用夹子夹上。莎依拉的颜色不拘,佩戴也很随意,常常露出脖子或头发。莎依拉流行于海湾国家。

 

 

喜佳伯(Hidschab)

喜佳伯遮盖头发、耳朵、脖颈和胸部,肩部也略有掩饰,但露出全部面容。这一头巾是穆斯林宗教以及信仰该宗教女性的象征,可以以不同的颜色和形式佩戴。它也是当代世界各地最普遍的盖头形式,被广为接受,认为是国际大众化。

 

阿米拉(Al-Amira)

阿米拉是双层头巾,里面是一顶帽子,稍有露边,拢住头发,外面是一层桶形轻纱或棉布。阿米拉露出面孔,过双肩,覆盖胸膛。两层的颜色不同。阿米拉也是颜色和佩戴形式很随意的,多出现在阿拉伯海湾国家。

 

喜玛尔(Chimar)

喜玛尔是连着头巾的帽子,头巾很长,可以达到腰部并遮盖半背,但面部露出。喜玛尔多为黑色或白色,在传统的中国穆斯林地区,很多妇女穿戴喜玛尔。

 

卡多尔(Tschador)

卡多尔是全身罩袍外套,里面用深色头巾拢住头发,露出全部面庞,但全身从头至脚都被外套包住。有时在罩袍内还有一个内巾。卡多尔在伊朗比较多。

 

尼卡伯(Nikab)

尼卡伯几乎盖住全脸,只留下眼睛部位。黑色的纳卡伯也常常同黑色的长罩袍配套穿戴。尼卡伯在北非、中东部分地区较为常见。

 

布卡(Burka)

布卡是从头到脚包裹最严实的罩袍,头上有一顶帽子,顺着帽子下来是一袭蒙面长袍。只在眼睛部位,留有网格式的”窗口”供向外看。布卡多为蓝色,流行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山区。

延伸阅读二:德国之声中文网

德国法庭:学校有权禁止穆斯林女生蒙面

穆斯林女性的宗教服饰在校园里能否有容身之地,对此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息过。周一德国一家法庭就学校是否有权禁止穆斯林女性穿戴遮盖面部的罩袍走进课堂做出裁决。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案的原告–一位穆斯林女性因希望避开众多的媒体而没有亲自出庭。在没有进行法庭辩论的情况下,法官裁定原告不能戴尼卡布(Nikab,一种遮盖头发和面部、只露出双眼的黑色罩袍)到学校上课。在眼下德国政界正就是否应立法禁止布卡(Burka,阿富汗女性穿着的遮盖全身、包括眼部的罩袍)及类似的女性蒙面服装展开讨论,因此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行政法院发这一判决格外引人关注。

案情

一名来自原属前南一加盟共和国、已加入德国籍的成年女性计划进入奥斯纳布吕克的一所高中夜校学习,但出于宗教原因她希望在校园里也能穿着尼卡布。由于在这一点上无法达成共识,学校方面收回了今年4月发出的入学通知。

这名女性又表示,可以在上课前在一名学校的女性工作人员面前摘下面罩,以便”验明正身”。但校方拒绝了这种做法,并依据下萨克森州的学校教育法指出,如果允许学生蒙面上课,学校将无法保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学校领导强调,必须保障公开的交流,不仅是言语沟通,也包括表情和肢体语言。这名女生则坚持不愿放弃自己的尼卡布,并称此前在其他学校得到过允许。8月19日,该女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就读于该校的权利。

闪电审理

奥斯纳布吕克行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紧急审理,因为本周是新学年开学的日子,拖延一天,就要耽误一天的课。根据紧急审理程序,法庭上不必进行公开辩论,而任何信息的公开都需得到法庭批准。按照计划,原告及其律师、校方及教育部门代表应在周一(8月22日)出庭参加听证。判决宣布后,原告还可向高级行政法院提出申诉。

有关穆斯林女性的头巾与校园的矛盾,已有过多次双方在德国法庭对簿公堂的例子。因德国基本法保障宗教自由的原则,迄今法庭往往做出有利于戴头巾女性的判决。但学校如何面对连面部都遮掩起来的尼卡布,此前只有过一个案例。2014年慕尼黑行政法院二审做出有利于校方的判决,认定校方有权禁止女生穿戴蒙面服饰,因为后者将破坏校内的和谐气氛。法庭认为,除了校方的要求,也应考虑到其他学生的情感。

各州学校教育法不统一

北威州一个家长协会也认同上述论点,并支持杜塞尔多夫一所小学禁止女生蒙面。在德国,学校法规是各州分别订立,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规定。没有哪个州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穿戴布卡或尼卡布,而只是规定,学校的日常运作不得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可以做不同解读、得出不同结论的表述,因此法庭要对每个个案单独裁决。于是一再出现学生因不愿放弃头巾面纱而被拒之课堂外的纠纷。有些学生最终服从了校方要求,摘下头巾,有些则毅然离开了学校。还有一些穆斯林家庭的母亲出于对这种现象的不满,让自己的孩子退学。

德国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会(GEW)对这一矛盾也没有表明统一的立场。该组织一名发言人对德国之声表示,在迄今有关讨论中,从女性权益的角度出发,蒙面服饰被大多数协会成员所拒绝。女性蒙面,象征男性对女性拥有权力,这样的价值观不应在学校得到传播。学校老师的态度似乎也不够明确,在记者进行第一次抽样调查中,部分教师认为出于对其他文化的尊重不应禁止,另一些人则表示,与蒙面女生交谈、做出评判是不可能的。置于哪一方的人数更众,教师工会也无从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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