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颠非是】见过范冰冰的德国华人谈“范病病”,角度斜刺,结论惊人!

原标题:范冰冰和犯病病

作者:蓝镜

失踪一百多天的范冰冰终于又现身了,得到这个消息我是多少有些高兴的。倒不是因为曾经和范冰冰有过一面之交,对她和蔼友好的举止印象不错,而是仅仅在庆幸一个突然被失踪了的人终于有了下落,不管这个人是谁, 不管这个下落是什么, 我都会觉得高兴- 我只是因为我稍微把握了一点知情权而高兴。

在范冰冰失踪的那个一百多天里,我一直希望能看到中文媒体上的评论文章,支持范也好,反对范也好,最关键的是一个人不能在没有任何的解释的情况下就”被”秘密地失踪了。 遗憾的是,除了有人寥寥数语打一个擦球儿什么的,几乎看不到有哪个大V出来长篇大论一下民众对公众人物突然失踪的知情权。现在范冰冰现身了,而且事件结局也似乎有了定论,就一下子掀起来一大堆人的讨论热情,一个压倒性的舆论倾向是: 认为范冰冰只交罚款不坐牢很不应该。联想到大家在此之前的沉默,我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范冰冰永远地被失踪与范冰冰并没有遭遇灭顶之灾之间,群众们无疑更更希望看到的是前者。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享受一下观看”那些自己曾经艳羡的人儿如今倒了大霉”,这种大众心态有点令人担忧——看坏人倒霉就高兴的心态没错, 错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

希望看到范冰冰被判刑坐牢,有的理由听上去很正义:要么是希望范事件能成为一个典范事件,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要么是希望为大国树立一个正当形象,让国际上看到中国是怎样严厉地惩治漏税的电影明星。提出这些理由的人是否意识到:杀一儆百本来就是一个与现代化法治相悖的原始规则,真正的法制是有一杀一,有百杀百,杀一儆百却是一个像抓阄抓倒霉蛋一样的随机行动, 法制一旦变成了随机行动, 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机”决定谁来随和什么时候随;当刑罚变成了抓倒霉蛋,那即便是范冰冰被判了无期徒刑甚至于死刑,也无助于树立大国的正当形象,只能树立“今天是国家精神担当,明天是国家精神当蛋”的无厘头形象。

希望看到范冰冰坐牢,还有一些听上去不那么正义的理由:要么认为范冰冰惹恼了不该惹的人,应该倒霉;要么怨恨范冰冰靠山过于强大,能把灭顶之灾化为剪毛之灾。欣赏崔永元的无所畏惧没错,痛恨靠山驾驭法律也没错,但把这些欣赏和痛恨的激情集中用在一个正好撞了枪眼的女人身上就有些幼稚了。中国一向不缺少把祸水转移到美貌女人身上的传统,但是说了几百年的红颜祸水也没能改变祸水不断的国情,长脑子长眼睛的人是不是也该动动脑子,用用眼睛,重新观察分析一下祸水的源头到底在哪儿呢?

另外还有一些听上去有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一个戏子” 的收入是普通劳动者多少千年的收入,是一科学家多少百年的收入……..“戏子”天价收入是全世界都想消灭也没被消灭掉的现象,他们收入有多高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事,我们能管得了的是监督这些收入是否有正当的来源和正当的支出, 想知道这些它们是否正当合法,就必须让百姓们有知情权。前些天听到过中国外交部严正抗议美国要公布私人财产计划的新闻,我很纳闷儿那时候听到的议论,远远没有像现在议论冰冰是否该坐牢这么热烈,大家是不是觉得冰冰坐牢这件事比官员公布财产更加重要?

我并不是说范冰冰不应该坐牢,我只是想说她坐不坐牢不是问题的关键。 一个范冰冰坐牢,或者十个范冰冰坐牢都不能说明中国的法制有任何进步, 这个道理就像一个屌丝王阿狗中了六合彩和十个屌丝王阿狗中了六合彩都不能说明这个社会有屌丝逆袭的趋势一样。一个找不到问题关键性的民族,就是一个只知道勾三股四玄五却总结不出勾股定理的民族。如果只能看到个例却看不到个例背后的规律,就永远无法建立一个普遍有效的法则, 制定不出普遍有效的法则,就算是惩治了一万个范冰冰,也拯救不了一个犯病病了的国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前,德国华人也曾写文章谈论过“范冰冰事件”,引发强烈关注,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

德国华人辣评范冰冰逃税事件 说到大家心里去了!

分享: